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公司监事通过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检查公司经营及财务情况等方式,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并对公司财务情况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会议的情况如下:
届次 | 召开日期 | 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年3月18日 |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年4月18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5)《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6)《关于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8)《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9)《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年4月29日 |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年8月28日 |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年10月30日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并依法、依规对公司2024年的决策程序、内控执行和日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审查,认为:公司正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诚信地履行了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能有效防范各类经营风险,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资产流失状况,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审批程序,无违规对外担保、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
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监督董事会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以及其他重大事项披露期间等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没有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6、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通过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7、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的购买或出售资产均符合“诚实守信、公开平等”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无内幕交易,也未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8、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针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开展了监督与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符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勤勉尽责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以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2025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贯彻公司的核心战略方针,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监事会的监督权和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同时不断加强自身职业素养,努力提高专业能力和履职水平,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担保、再融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力度和监督范围,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建设,确保公司执行有效的内部
监控措施,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