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光科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6,802,200股新股。公司本次实际发行新股39,405,880股,募集资金总额37,474.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63.9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911.09万元。截至2022年1月4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第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
月
日,电光科技结余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36,911.09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25,698.34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1,344.90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9,893.64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124.73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35,591.98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1,469.63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2,788.74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2,788.74 | |
差异 | G=E-F | --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电光防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光”)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于2022年
月
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开户人 | 开户行名称 | 账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1 | 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 | 90120078801500001351 | 564,815.81 | 活期存款 |
序号 | 开户人 | 开户行名称 | 账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2 | 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 | 1203282229200743856 | 948,769.19 | 活期存款 |
3 | 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 | 350680375420 | 1,068,141.60 | 活期存款 |
4 | 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 | 355890100100339087 | 9,809.24 | 活期存款 |
5 | 上海电光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03004807692 | 25,295,841.30 | 活期存款 |
合计 | 27,887,377.14 |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通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通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来体现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他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之一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4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合作方 | 产品名称 | 金额(万元)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起始日 | 到期日 | 是否收回 | 理财收益(万元)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 | 利多多公司稳利23JG3627期(3个月看涨网点专属)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4,000.00 | 1.3或2.55或2.75 | 2023/12/20 | 2024/3/20 | 是 | 23.83 |
合作方 | 产品名称 | 金额(万元)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起始日 | 到期日 | 是否收回 | 理财收益(万元)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 | 对公结构性存款 | 3,500.00 | 1.25或3 | 2023/12/21 | 2024/1/22 | 是 | 6.3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 | 对公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1.20或2.29 | 2024/3/28 | 2024/4/29 | 是 | 6.02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 | 利多多公司稳利24JG3159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1.20或2.29 | 2024/3/25 | 2024/6/25 | 是 | 22.23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 | 利多多公司稳利24JG3336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2,500.00 | 1.20或2.45 | 2024/7/1 | 2024/7/31 | 是 | 5.1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 | 利多多公司稳利24JG3401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2,000.00 | 1.20或2.55 | 2024/8/2 | 2024/8/30 | 是 | 3.97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 | 利多多公司稳利24JG3478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1,000.00 | 1.20或2.35 | 2024/9/20 | 2024/10/21 | 是 | 2.02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电光科技募集资金的存放、实际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支付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现场拉取募集资金专户流水,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电光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的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存在重大违规情形或重大风险情形,保荐机构对电光科技在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编制单位: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6,911.0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893.6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5,591.9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智慧矿山系统及高端智能化装备项目(一期) | 否[注] | 23,611.09 | 23,611.09 | 9,817.64 | 24,815.98 | 105.10 | 2025年6月2日 | - | - | 否 |
智慧矿山研究及产业化中心 | 否[注] | 2,600.00 | 2,600.00 | 76.00 | 76.00 | 2.92 | [注] | - | -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0,700.00 | 10,700.00 | 10,700.00 | 100.00 | 否 | ||||
合计 | - | 36,911.09 | 36,911.09 | 9,893.64 | 35,591.98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智慧矿山系统及高端智能化装备项目(一期)于2022年度开始开工,尚处施工阶段;智慧矿山研究及产业化中心尚未开始实施。“智慧矿山系统及高端智能化装备项目(一期)”主体基本完工,进入项目后期收尾工作, |
目前正在抓紧进行设备安装调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智慧矿山系统及高端智能化装备项目(一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5年6月2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发展规划与产业布局,实现产研结合,有利后续研究院产品的转化及产业推进等考量,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期限的议案》,同意将“智慧矿山研究及产业化中心”的实施地点变更至浙江乐清。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详见“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和大额存单的方式在募集资金专户中存放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间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议案》,同意将“智慧矿山研究及产业化中心”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529.56万元(最终以实际转划日为准)调整至“智慧矿山系统及高端智能化装备项目(一期)”项目使用。
(本页无正文,为《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汪建华 | 洪涛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