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光防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6,802,200股新股。公司本次实际发行新股39,405,880股,募集资金总额374,749,918.8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639,062.1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9,110,856.65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第3号)。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智慧矿山系统及高端智能化装备项目(一期) | 83,170.00 | 23,611.09 |
2 | 智慧矿山研究及产业化中心 | 7,210.00 | 2,600.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9,106.00 | 10,700.00 |
合计 | 119,486.00 | 36,911.09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
月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原计划以募投资金投入金额 | 截止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比例 |
1 | 智慧矿山系统及高端智能化装备项目(一期) | 83,170.00 | 23,611.09 | 25,063.64 | 106.15% |
2 | 智慧矿山研究及产业化中心 | 7,210.00 | 2,600.00 | 76.00 | 2.92% |
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9,106.00 | 10,700.00 | 10,700.00 | 100.00% |
合计 | 119,486.00 | 36,911.09 | 35,839.64 | 97.10% |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拟投资项目名称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一 | 智慧矿山系统及高端智能化装备项目(一期) | 83,170.00 | 23,611.09 | 83,170.00 | 26,135.09 |
序号 | 拟投资项目名称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二 | 智慧矿山研究及产业化中心 | 7,210.00 | 2,600.00 | 7,210.00 | 76.00 |
三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0,700.00 | 10,700.00 | ||
合计 | 36,911.09 | 36,911.09 |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和项目投资总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本次调整前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次调整后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智慧矿山系统及高端智能化装备项目(一期) | 2025年3月1日 | 2025年6月2日 |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智慧矿山系统及高端智能化装备项目(一期)”主体基本完工,进入项目后期收尾工作,目前正在抓紧进行设备安装调试。2025年
月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计划将“智慧矿山研究及产业化中心”剩余募集资金调整至“智慧矿山系统及高端智能化装备项目(一期)”项目使用,智慧矿山研究及产业化中心项目后续将使用自有资金继续投入。2025年
月
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调整完成之后,智慧矿山系统及高端智能化装备项目(一期)加快收尾工作。公司根据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将“智慧矿山系统及高端智能化装备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5年
月
日。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
司长期利益。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先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合理的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的项目用途和项目投资总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合理的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的项目用途和项目投资总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无异议。(此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汪建华 | 洪涛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