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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利科技: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08

好利科技证券代码:002729 证券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9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风险提示:

1.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昇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汤奇青先生合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公司控股股东旭昇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汤奇青先生所质押的股份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本次合计质押比例较高主要是临时用于对存量债务进行置换调整,待后续整体融资置换完成后,旭昇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汤奇青先生的整体股份质押比例相较本次将会下降至更安全可控的范围。

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旭昇投资的通知,获悉旭昇投资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是否为补充质押质押起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权人质押用途
旭昇投资5,500,00012.26%3.01%2025-08-069999-01-01(至质权人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担保
9,760,00021.75%5.33%2025-08-06
合计-15,260,00034.01%8.34%------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好利科技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旭昇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汤奇青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 比例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股)占已质押股份比例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旭昇投资44,864,40024.52%28,370,00043,630,00097.25%23.85%00%00%
汤奇青10,008,2795.47%10,000,00010,000,00099.92%5.47%////
合计54,872,67929.99%38,370,00053,630,00097.74%29.31%////

注1:汤奇青先生个人所持公司股份的75%为高管锁定股,不存在被冻结或标记的情形;因质押合同中未约定其出质股份的具体性质构成,故上表中未区分列示其已质押及未质押股份中的限售股份数量。注2: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相关说明

1.旭昇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

商业登记号码:51540841

地址:香港中环干诺道中88号南丰大厦12楼1210-12室

企业类型:私人有限公司

董事:汤奇青

注册资本:10万港币

经营范围:投资及贸易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项目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 2024年度(经审计)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港币)
资产总额601,784,482

好利科技

负债总额47,325
营业收入0
净利润-521,408,58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4,559
偿债能力指标
资产负债率0.008%
流动比率5,461.08%
速动比率5,461.08%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5,347.52%

注:旭昇投资为香港注册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已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经香港执业会计师审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旭昇投资(单体)借款总余额为0元,未来半年及一年内无需偿还债务。

2.汤奇青先生的基本情况

汤奇青先生:中国国籍,住所杭州,2021年3月至今担任东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6月17日起担任公司董事。

汤奇青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47%,通过旭昇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4.52%,汤奇青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控制的核心企业为本公司。本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和偿债能力指标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相关定期报告。

3.汤奇青先生及旭昇投资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金额,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汤奇青先生及旭昇投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融资渠道等,不存在偿债风险。

4.本次股份质押不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旭昇投资本次股份质押系为汤奇青先生的融资提供担保,相关融资系用于对存量债务进行置换调整。旭昇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汤奇青先生与质权人签订的质押合同中,未约定明确的质押到期日,因此不能确定未来半年内及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旭昇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汤奇青先生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预计还款资金来源包括

好利科技自有及自筹资金、分红等。

5.本次合计质押比例较高主要是临时用于对存量债务进行置换调整,待后续整体融资置换完成后,旭昇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汤奇青先生的整体股份质押比例相较本次将会下降至更安全可控的范围。旭昇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汤奇青先生所质押的股份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旭昇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汤奇青先生将与质权人保持密切沟通,持续关注二级市场波动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应对风险。

6.最近一年又一期公司控股股东旭昇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汤奇青先生与公司不存在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

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旭昇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汤奇青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亦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变动情况及相关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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