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不超过16.00元/股,该价格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1,500万元-3,000万元,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6.00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约为937,500股至1,87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37%至0.73%。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实施的进展
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暂未回购股份,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于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
二、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