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采用现场及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委托表决1名,董事吕圣坚先生因出差无法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董事王君旸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朱清波先生主持,会议的董事出席人数和表决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金轮转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股票价格自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8月26日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金轮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3.34元/股)的130%(含130%,即17.34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关规定,已触发“金轮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综合考虑,决定本次不行
使“金轮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自2025年8月27日起至2025年10月14日(转股到期日)均不行使赎回权。公司拟在“金轮转债”到期时赎回并将其摘牌。
《关于不提前赎回金轮转债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