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3—13页
三、附件…………………………………………………………… 第14—18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6055号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金轮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物产金轮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物产金轮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物产金轮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物产金轮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物产金轮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物产金轮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14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21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股面值100元,期限6年,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6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0,8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39.1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0,560.8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15685号)。
2.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0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1,070,831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23元,共计募集资金31,785.4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减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696.79万元后,公司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1,088.6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0023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20,560.86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15,058.39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810.26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459.74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103.80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16,518.13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914.06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4,956.78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4,956.78 | |
差异 | G=E-F | 0.00 |
2.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总额 | A | 31,785.46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补充流动资金 | B1 | 6,000.05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789.21 | |
本期发生额 | 补充流动资金 | C1 | 1,800.03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506.57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补充流动资金 | D1=B1+C1 | 7,800.08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1,295.79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25,281.17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25,281.17 | |
差异 | G=E-F | 0.00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1.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9年10月23日,公司与金轮转债发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7月28日,公司与华泰联合签订保荐协议,聘任华泰联合为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2022年8月23日,公司、南通森能不锈钢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能不锈钢”)与华泰联合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计划调整“高端不锈钢装饰板生产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投入规模,将原募投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投入“高端特种钢丝项目”(以下简称“新募投项目”)。2023年9月12日,该事项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金轮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9月22日,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轮新材料”)、南通森能达不锈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森能达”)分别与公司、华泰联合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海门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
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3年1月9日,公司与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余额49,567,823.28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金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海门支行 | 1111527119100667252 | 33,455,207.06 | 活期 |
南通森能达不锈钢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海门支行 | 1111527119100669331 | 16,112,616.22 | 活期 |
合 计 | 49,567,823.28 |
2.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252,811,674.18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名称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海门支行 | 32050164753600003841 | 2,811,674.18 | 活期 |
32050264753600000091 | 250,000,000.00 | 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 | ||
合 计 | 252,811,674.18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1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编制单位: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14,000,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597,414.6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5,181,334.0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62,670,00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30.48%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高端不锈钢装饰板生产项目 | 是 | 205,608,600.00 | 142,938,600.00 | 0.00 | 150,583,919.43 | 100.00% 注1 | 2023年8月 | 964,126.47 | 不适用 | 是 |
2.高端特种钢丝项目 | 否 | 62,670,000.00 | 62,670,000.00 | 14,597,414.64 | 14,597,414.64 | 23.29% | 2025年12月 | 0.00 | 不适用 | 否 |
合 计 | - | 268,278,600.00 | 205,608,600.00 | 14,597,414.64 | 165,181,334.07 | - | - | 964,126.47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高端不锈钢装饰板生产项目:该项目已发生重大变更(详见“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短期内不再对原募投项目大幅新增不锈钢装饰板产能,目前正加速拓展家电市场业务,通过整合不锈钢板块研发、生产及销售资源,进一步提升盈利弹性。 高端特种钢丝项目: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该项目的厂房建设、固定资产设备购买、安装及生产线建设等工作,公司在前期已通过自有资金完成部分投入,开始项目建设。为了让募投项目更好地符合公司“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的项目建设理念,并兼顾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并综合考虑该项目目标市场需求、技术趋势等因素,公司采取了稳健的策略来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谨慎进行募投项目实施节奏、基建施工及设备采买等决策,导致项目实施进度有所延缓。2024年8月16日,经过综合分析和审慎评估,以及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决定将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公司对“高端特种钢丝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该项目延期未改变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项目用途等,项目继续实施仍然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计划调整“高端不锈钢装饰板生产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投入规模,将原募投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投入“高端特种钢丝项目”(以下简称“新募投项目”)。2023年9月12日,该事项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金轮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调整“高端不锈钢装饰板生产项目”募集资金的投入规模,将原募投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投入“高端特种钢丝项目”。“高端特种钢丝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轮新材料、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森能达,其中金轮新材料负责固定资产设备购买、安装及生产线建设及流动资产投入等事项,南通森能达利用其自有土地负责厂房建设等基础设施建造工作。 新募投项目“高端特种钢丝项目”的实施地点:南通市如东县鸭绿江路150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累计投入金额中含募集资金账户历年产生的利息,故累计投入金额大于调整后投资金额。
附件1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编制单位: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17,854,601.1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000,300.0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8,000,80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17,854,601.13 | 317,854,601.13 | 18,000,300.00 | 78,000,800.00 | 24.5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 计 | - | 317,854,601.13 | 317,854,601.13 | 18,000,300.00 | 78,000,800.00 | - | - | 不适用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根据经营需要进行补流,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和根据批准进行现金管理中。 预计效益不适用的情况和原因: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无需进行效益测算。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根据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使用及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购买的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2024年度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海门支行签订产品名称为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3206420240605001)的结构性存款协议,产品起息日2024/6/6,到期日2024/9/4,购买金额为25,000.00万元,该款项已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海门支行签订产品名称为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3206420240905001)的结构性存款协议,产品起息日2024/9/5,到期日2024/12/4,购买金额为25,000.00万元,该款项已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海门支行签订产品名称为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3206420241205001)的结构性存款协议,产品起息日2024/12/5,到期日2025/3/31,购买金额为25,000.00万元,该款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存放在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根据批准进行现金管理。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 ||||
序号 |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执业证书编号 | 备案公告日期 |
1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000051421390A | 11000243 | 2020/11/02 |
2 | 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MA007YBQ0G | 11010274 | 2020/11/02 |
3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20855463270 | 11000010 | 2020/11/02 |
4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000599649382G | 11000241 | 2020/11/02 |
5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590676050Q | 11010148 | 2020/11/02 |
6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590611484C | 11010141 | 2020/11/02 |
7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1000005587870XB | 31000012 | 2020/11/02 |
8 |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20200078269333C | 32020028 | 2020/11/02 |
9 |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4401010827260072 | 44010079 | 2020/11/02 |
10 |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440101MA9UN3YT81 | 44010157 | 2020/11/02 |
11 |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701000611889323 | 37010001 | 2020/11/02 |
12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50100084343026U | 35010001 | 2020/11/02 |
13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50805090096 | 11000154 | 2020/11/02 |
14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10101568093764U | 31000006 | 2020/11/02 |
15 |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201160796417077 | 12010023 | 2020/11/02 |
16 |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440300770329160G | 47470029 | 2020/11/02 |
17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100000609134343 | 31000007 | 2020/11/02 |
18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20854927874 | 11010032 | 2020/11/02 |
19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56949923XD | 11010130 | 2020/11/02 |
20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10106086242261L | 31000008 | 2020/11/02 |
21 | 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91440300770332722R | 47470034 | 2020/11/02 |
22 |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510500083391472Y | 51010003 | 2020/11/02 |
23 |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20000085046285W | 32000026 | 2020/11/02 |
24 | 唐山市新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911302035795687109 | 13020011 | 2020/11/02 |
25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200000831585821 | 32000010 | 2020/11/02 |
26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300005793421213 | 33000001 | 2020/11/02 |
27 | 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0896649376 | 11000374 | 2020/11/02 |
28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5923425568 | 11010150 | 2020/11/02 |
29 |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61013607340169X2 | 61010047 | 2020/11/02 |
本复印件仅供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6055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工作已完备,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