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成立于2013年11月22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06房间,首席合伙人为张恩军先生。截至2024年末,北京兴华有合伙人95人,注册会计师45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5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事项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对公司2024年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以上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北京兴华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兴华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审计意见等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北京兴华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
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兴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审核,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一)2024年1月25日,审计委员会会同独立董事,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就公司2022年报涉及保留意见消除事项及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进展情况进行了沟通。
(二)2024年3月8日,审计委员会会同独立董事,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就公司2023年度报告审计事项的推进、预计出具的审计报告类型情况进行了讨论。
(三)2024年3月2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2024年10月11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2025年2月19日,审计委员会会同独立董事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事项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解,就公司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讨论沟通。
(六)2025年3月20日,审计委员会会同独立董事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进展进行沟通,会计师事务所就现场审计工作进展、审计报告推进等情况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进行交流。
(七)2025年4月23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
会审议。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兴华在2024年度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兴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