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股份”、“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尹洪卫出具的《告知函》,尹洪卫收到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四川自贸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四川自贸法院在执行四川银创产融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与尹洪卫等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中,已裁定强制变卖被执行人尹洪卫持有的5,000,000股岭南股份股票,在三十个交易日内以市场价强制卖出,本次四川自贸法院拟司法处置的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27%。最终司法处置结果以四川自贸法院实际处置情况为准。
2、股东尹洪卫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3、本次司法强制执行事项预计可能将导致尹洪卫被动减少上述股份,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最终司法处置方式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 本次可能存在被强制执行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涉及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 |
尹洪卫 | 第一大股东非控股股东 | 5,000,000 | 1.83% | 0.27% | 否 |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尹洪卫出具的《告知函》,尹洪卫收到四川自贸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四川自贸法院在执行四川银创产融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与尹洪卫等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中,已裁定强制变卖被执行人尹洪卫持有的5,000,000股岭南股
份股票,在三十个交易日内以市场价强制卖出,上述股份存在质押登记,待卖出时一并解除质押。本次四川自贸法院拟司法处置的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27%。最终处置方式、处置结果以四川自贸法院实际处置情况为准。
二、 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尹洪卫先生除本次所持的5,000,000股股份将被司法强制执行外,2024年12月,其持有的19,257,354股已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拍卖,并在结算公司完成过户登记。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拍卖数量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尹洪卫 | 272,791,617 | 14.99% | 19,257,354 | 7.6% | 1.06% |
注:“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以股东目前持股数量为基数计算。
三、 本次司法强制执行的其他情况说明和风险提示
1、截至2025年5月30日,尹洪卫持有公司股份272,791,6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9%。如本次司法处置5,000,000股成功,尹洪卫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减少至267,791,6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1%。尹洪卫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股东尹洪卫本次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尹洪卫现累计被冻结272,791,617股,累计被轮候冻结1,426,323,822股,因诉讼较多且有多轮轮候查封,尹洪卫持有的股份后续可能被司法处置。
3、后续除非同一主体取得尹洪卫全部股票,才有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的规定并结合现行的司法处置实践,如冻结的股票数量、价值较大,分拆处置有利于拍卖成功且更有利于变价的,被分拆拍卖的可能性较大。未来如发生尹洪卫所持股份继续被司法处置的情形,公司将及时公告。
4、最终司法处置方式和结果被强制执行的时间、交易价格、数量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将被司法强制执行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业务、经营能力)和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稳定、三会运作、日常管理)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