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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浦3: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风险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31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国瑞”或“主办券商”)作为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序号类别风险事项挂牌公司是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其他 公司破产清算被法院受理,导致股票暂停转让

(二) 风险事项情况

2021年9月28日,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粤0606破申56号

《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破产清算

一案,并于2021年10月28日作出(2021)粤0606破68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联合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公司破产清算并提醒投资者谨慎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破产清算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第三十三条之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11月1日起暂停转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因债权人申请公司破产清算被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存在被宣告破产导致公司股票可能在全国股转公司管理的两网和退市公司板块终止转让的风险。根据《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2018]53号)第24条,公司若被宣告破产后,不得再转入重整程序或和解程序。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一条之规定,管理人在 最后分配完结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 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后,应当公告并终止股票转让,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办理退出登记。公司股票存在终止转让风险,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公司管理的两网和退市公司板块终止转让不影响后续的破产清算程序。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公司有可能出现破产清算导致公司终止挂牌、股东权益归零、公司注销等风险。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事述项,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民事裁定书》((2021)粤0606破申56号)

2、《指定管理人决定书》((2021)粤0606破68号)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31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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