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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06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5)035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及东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码:2025-014号),公司控股股东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菱集团”)计划自本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2025年4月10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东菱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东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东菱”)出具的《关于持有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因东菱集团于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29日增持公司股份145万股,使东菱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港东菱合计持股比例由65.8662%增加至66.0448%,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银城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2东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九龙尖沙咀漆咸道南17-19号帝后广场11楼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29日
权益变动过程东菱集团于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29日增持公司股份145万股,使东菱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港东菱合计持股比例由65.8662%增加至66.0448%,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股票 简称新宝股份股票代码002705
变动方向上升√ 下降□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A股、B股等)增持股数(万股)增持比例
A股1450.1786%
合 计1450.1786%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 比例(%)
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35,093.4943.225235,238.4943.4038
东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18,381.6822.641018,381.6822.6410
合计持有股份53,475.1765.866253,620.1766.044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3,475.1765.866253,620.1766.0448
有限售条件股份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计划公司于2025年4月8日收到东菱集团出具的《关于增持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东菱集团计划自本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2025年4月10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东菱集团于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86%。目前增持计划仍在实施中。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是√ 否□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东菱集团承诺在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并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

东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6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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