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评估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首席合伙人 | 钟建国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41人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2,356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904人 | ||||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34.83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30.99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8.40亿元 | ||||
2024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707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7.20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制造业(544) |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同时出具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及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能够全面配合公司的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四、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在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
10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业务约定、关键审计事项、风险和控制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督促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完成相关审计工作,并向公司提交相关报告。
(三)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出具初步意见及出具终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均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并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2024年度审计计划执行情况、重要会计政策、重要会计估计、重大事项、2024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和《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 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相关制度要求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等;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工作勤勉尽责,审计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