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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宝: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证券代码:002703 证券简称:浙江世宝 公告编码:2024-013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世宝”或“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王国海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38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2,272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36人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
2023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客户家数675家
审计收费总额6.63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13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姓名徐海泓翁宗将陈瑛瑛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2016年2008年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2015年2006年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2009年2016年2006年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1年2016年2021年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近三年签署荣盛石化、浙江世宝、聚杰微纤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近两年签署浙江世宝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近三年签署安科瑞、宏昌科技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徐海泓2023年3月27日监管谈话(监督管浙江证监局因荣盛石化2020-2021年
理措施)报审计项目被浙江证监局监管谈话

3. 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 审计收费

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后,公司管理层将依据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已经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同时也是港交所准许为在中国注册成立的香港上市公司采用中国会计准则编制报表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任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生效至公司下次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公司管理层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的情况下,可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厘定审计费用。

(二)、独立董事审查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以往的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公司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为保持审计工作的一致性、连续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更好的安排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任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生效至公司下次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公司管理层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的情况下,可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厘定审计费用。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任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生效至公司下次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厘定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查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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