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浙江世宝: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0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分配方案:每10股派人民币0.60元现金(含税)

2、A股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6日

3、A股除权除息日:2025年5月27日

4、本公司H股股东的现金红利派发事宜不适用本公告,其详情请参见本公司在港交所刊登的公告。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以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822,632,3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0元(含税),共派发股利人民币49,357,943.0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3、本次利润分配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22,632,3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0.60元现金(含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

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扣税后每10股派现金0.5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人民币0.1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人民币0.06元;持股超过1年的, 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共计约人民币4,935.79万元(含税)。其中,A股股份数为605,847,384股,本次派发A股现金红利共计约人民币3,635.08万元。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6日,A股除权除息日为:

2025年5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5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27日通过A股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097浙江世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473张世权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16日至登记日2025年5

月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17号大街6号咨询联系人:刘晓平咨询电话:0571-28025692咨询邮箱:ir@shibaogroup.com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