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世宝”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浙江世宝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为抓住行业发展机遇,扩大优势产品规模,促进公司盈利增长;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布局未来汽车转向技术;以及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7号),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32,987,747股,面值总额为人民币32,987,747.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61元,共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49,999,995.67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3,499,999.96元(其中税款198,113.21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46,499,995.71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人民币2,610,363.9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4,087,745.02元,每股可得净额为人民币10.4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80号)。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定价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4年3月12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日前20个交易日A股平均交易价格的80%,即每股A股人民币10.04元(定价日前20个交易日A股平均交易价格=定价日前20个交易日A股交易总额除以定价日前20个交易日A股交易总量)。公司A股于定价日(即2024年3月12日)的收盘价格为人民币13.74元。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的认购人及其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 认购人 | 认购股份数量 | 认购金额(人民币:元) |
1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901,036 | 51,999,991.96 |
2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7,634,307 | 80,999,997.27 |
3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508,011 | 15,999,996.71 |
4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372,290 | 56,999,996.90 |
5 | 瑞士银行 | 3,204,524 | 33,999,999.64 |
6 |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 1,885,014 | 19,999,998.54 |
7 | 周海虹 | 1,885,014 | 19,999,998.54 |
8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597,551 | 70,000,016.11 |
合 计 | 32,987,747 | 349,999,995.67 |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项 目 | 序 号 | 金 额 (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34,408.77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B2 | - | |
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净额 | B3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B4 | -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1,398.20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C2 | 14,290.00 | |
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净额 | C3 | 201.03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1] | C4 | 3.28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11,398.20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D2=B2+C2 | 14,290.00 | |
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净额 | D3=B3+C3 | 201.03 |
项 目 | 序 号 | 金 额 (人民币万元)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D4=B4+C4 | 3.28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 E=A-D1+D3-D4 | 23,208.32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金额 | F | 8,918.32 | |
差异[注2] | G=E-F | 14,290.00 |
[注1]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于2024年6月完成,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于2024年6月19日销户,该账户结余资金3.28万元已永久补流。[注2]该差异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2日及2024年12月23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地直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8110801012502815047 | 86,129,265.01 | 募集资金专户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8110801010902815995 | 1,948,797.55 | 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地直街支行 | 157263881362 | 806,167.81 | 募集资金专户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8110801012302817636 | 299,012.47 | 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罗溪支行[注] | 1105040229000620754 | - | 募集资金专户 |
合 计 | - | 89,183,242.84 |
[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罗溪支行系监管协议签署主体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区支行的下属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实施的“智能网联汽车转向线控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主要聚焦未来转向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落地,布局汽车智能化线控转向控制技术、汽车线控四轮转向控制技术、高安全性转向控制模块化设计技术。因此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增加孙公司江苏斐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为“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江苏省常州市为“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变更类别 | 变更前 | 变更后 |
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 | 实施主体 | 吉林世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吉林世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江苏斐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实施地点 | 吉林四平 | 吉林四平、江苏常州 |
上述变更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产生影响。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
本核查意见及附件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若有差异,这些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浙江世宝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审议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4,408.7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398.2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398.2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尚未投入金额 | 预期投入 时间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新增年产60万台套汽车智能转向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9,000.00 | 9,000.00 | 4,191.05 | 4,191.05 | 46.57 | 4,808.95 | 2025年度 | 2025.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2.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 | 是 | 14,408.77 | 14,408.77 | 906.84 | 906.84 | 6.29 | 13,501.93 | 2025年度 | 2025.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3.智能网联汽车转向线控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5,000.00 | 5,000.00 | 300.42 | 300.42 | 6.01 | 4,699.58 | 2025年1-6月 | 2025.6.3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4.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6,000.00 | 6,000.00 | 5,999.89 | 5,999.89 | 100.00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 计 | - | 34,408.77 | 34,408.77 | 11,398.20 | 11,398.20 | - | 23,010.46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满足客户需求,提高与客户的合作紧密度,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增加孙公司江苏斐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为“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江苏省常州市为“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实际以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2,467.40万元,经2024年5月10日第七届董事会以书面议案形式审议通过,公司已分别于2024年5月11日、2024年5月13日和2024年5月23日用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经2024年4月19日第七届董事会以书面议案形式审议通过,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29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实际已使用14,29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款项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经2024年4月19日第七届董事会以书面议案形式审议通过,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期累计滚动申购结构性存款产品31,000万元,实现收益122.42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结构性存款产品均已到期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于2024年6月完成,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于2024年6月19日销户,账户结余3.28万元已永久补流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3,208.32万元,其中8,918.32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14,29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小宙 孟晓翔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