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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31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世宝”、“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审计委员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纳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

业会计准则”)。

2、变更后采纳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并应披露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和契约条件的相关信息。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企业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

4、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财会〔2006〕3 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会计政策的变更,涉及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的会计政策的变更,涉及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及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3年12月31日止12个月期间的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公司
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
营业成本1,444,262,099.4823,405,044.931,467,667,144.41
销售费用63,149,039.78-23,405,044.9339,743,994.85
项目母公司
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
营业成本260,217,632.50768,697.19260,986,329.69
销售费用768,697.19-768,697.19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审计委员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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