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世宝”、“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先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同时,根据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母公司2024年度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0,352,672.16元。
3、公司决定以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822,632,3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0元(含税),共派发股利人民币49,357,943.0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公司实施年度现金分红的说明
(1)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49,357,943.04元,占本年度净利润的33.10%;
(2)本年度不存在以现金为对价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内容
(一)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49,357,943.04(a1) | 19,996,998.90(a2) | 0.00 (a3)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b1) | 0.00(b2) | 0.00(b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49,123,766.76 (c1) | 77,204,342.79 (c2) | 15,823,592.47 (c3)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79,895,222.14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00,352,672.16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69,357,943.04 (A=a1+a2+a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B=b1+b2+b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80,717,234.01 (C=(c1+c2+c3)/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69,357,943.04 (D=A+B)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的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10,253,432.83 元、70,320,157.90元,分别占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4.16%、2.15%。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是综合考虑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提出的,本次现金分红不影响公司经营,又能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是综合考虑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提出的,本次现金分红不影响公司经营,又能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度审计报告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