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世宝”、“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成立于2011年7月,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首席合伙人为王国海先生。天健2024年度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客户共计70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7.20亿元,涉及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健合伙人数量24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35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注册会计师人数904人。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该议案于2024年6月17日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评估,董事会认为:天健作为本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3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 2024年12月20日,审计委员会与天健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2024
年度审计工作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独立性、计划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和重要事项进行了沟通。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天健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分别就审计报告类型和重要时间节点、关键审计事项、期后事项等事项进行沟通,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三) 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规则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同时也是港交所准许为在中国注册成立的香港上市公司采用中国会计准则编制报表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天健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