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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首席合伙人:杨雄截止2024年10月,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54人,注册会计师26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6人。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4,909.97万元(含合并数,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42,181.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3,046.25万元。审计2023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家数5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5家。
海欣食品: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19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4-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综合评估,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履行了单一选聘程序,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首席合伙人:杨雄截止2024年10月,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54人,注册会计师26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6人。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4,909.97万元(含合并数,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42,181.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3,046.25万元。审计2023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家数5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均不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熊志平,2012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6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18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2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夏凡,2018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1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8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0年5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郭烨,2022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胡晓辉,2006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关于2024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综合评估,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履行了单一选聘程序,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和北京德皓国际进行了事先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北京德皓国际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变更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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