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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实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17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债券代码:127072 债券简称:博实转债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司股东联创未来(武汉)智能制造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部分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公司股东联创未来(武汉)智能制造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创未来”)计划以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676,822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实施期间为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7月13日)。公司于2025年5月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联创未来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12,30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33%。本次权益变动后,联创未来持有公司股份132,872,076股,持股比例由14.1974%减少至12.9941%。

2025年6月16日,公司收到联创未来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联创未来在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6月16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24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16%,本次权益变动后,联创未来持有公司股份122,630,576股,持股比例由12.9941%减少至11.9925%。截至2025年6月16日,联创未来本次减持计划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2,54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49%。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份情况

1.基本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创未来(武汉)智能制造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生物创新园C5栋3楼

权益变动时间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6月16日

权益变动过程

权益变动过程联创未来在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6月16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24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16%,本次权益变动后,联创未来持有公司股份122,630,5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9925%。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

股票简称

股票简称博实股份股票代码002698

变动方向

变动方向上升□ 下降√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第一大股东,非实际控制人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股份种类(A股、B股等)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A股

A股1,024.151.0016

合 计

合 计1,024.151.0016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13,287.2112.994112,263.0611.992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3,287.2112.994112,263.0611.9925

有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部分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联创未来本次减持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备查文件

6.备查文件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以上涉及股本比例的计算,总股本以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22,560,873股进行计算;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告知函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联创未来本次减持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相符,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的情形。

4、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联创未来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等情况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联创未来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联创未来的管理人为联通新沃创业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于私募基金证券账户开立的要求,联创未来的证券账户名称为“联通新沃创业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联创未来(武汉)智能制造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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