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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智能: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CAC审字[2025]0075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阅了《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现就该说明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审计意见无异议。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实际情况,监事会对此表示认可并予以同意。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强调事项的进展情况,并采取必要措施以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说明。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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