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8证券简称:金河生物公告编号:2025-079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河生物”)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4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7月20日至2024年7月29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栏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7月3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4年8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2024年8月7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24年8月12日作为授权日,以2.94元/份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条件的25名激励对象授予1,175万份股票期权。监事会对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明确意见。
5、2025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2.94元/份调整为2.84元/份;鉴于本激励计划3名在职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差,公司需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17.50万份股票期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可根据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行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及上海妙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相应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自公司2024年授予股票期权后,共实施过一次权益分派。
2025年5月23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5年5月29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6日,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71,634,398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9,521,410股后的752,112,9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6月6日实施完毕。
根据《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
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行权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行权价格低于股票面值。调整方法如下:
P=P
–V
其中:
P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故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激励计划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应由
2.94元/份调整为
2.84元/份。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5年6月6日实施完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根据《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将上述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进行审议。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94元/份调整为2.84元/份。公司本次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五、监事会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金河生物实施本次调整、本次注销、本次行权已获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本次调整的原因、本次调整的方法及本次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本次注销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依法办理股票期权注销手续。
4、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理办法》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