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九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2024年公司与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8)《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9)《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新增为子公司及二级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11)《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13)《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4)《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5)《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16)《关于2024年子公司及二级子公司与北京中业园净化空调工程有限公司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
(17)《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8)《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19)《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及同步修改相关文件的议案》
(2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3、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4)《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5、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2024年公司与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9、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出发,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要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审查,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对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出发,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勤勉尽责。报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通过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审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制度及经营成果等进行了监督审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财务制度完善、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审核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4、关于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监督审查了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关于续聘公司财务会计审计机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为: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及其他服务过程中表现出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机构。
6、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信息,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7、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为:公司认真执行《信息披露制度》,遵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8、核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1)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有利于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股权激励的积极作用。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所履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监事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9、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核查了公司定期报告,认为: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不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的情况。
10、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11、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查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保障了公司、股东以及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12、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2025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延续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持续深化监督审查工作。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对决策过程严格把关,知悉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完善公司治理,提出制度优化建议,始终将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作为核心,树立公司诚信形象,全方位提升监督效能,助力公司稳健发展。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