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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狮3:关于控股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8

证券代码:400144证券简称:猛狮3主办券商:金圆统一证券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基本情况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在受理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峰谷源储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峰谷源”)与陈光的劳动纠纷过程中,发现江苏峰谷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经申请执行人陈光同意,将江苏峰谷源移送破产审查。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经形式审查后认为,江苏峰谷源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申请人陈光申请对江苏峰谷源进行破产清算符合法律规定,法院裁定受理陈光对江苏峰谷源的破产清算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6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二、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21]苏1191破3号),裁定宣告江苏峰谷源破产。

《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本院认为,江苏峰谷源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宣告江苏峰谷源储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破产。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公司在以前年度已对江苏峰谷源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债权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对为其在中国银行镇江丁卯支行、江苏银行镇江科技支行借款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计提了相应的担保损失,且江苏峰谷源自2021年4月1日进入破产程序后已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此次宣告破产对公司当期损益不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民事裁定书》([2021]苏1191破3号)。特此公告。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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