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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狮退:关于收到《复核受理通知书》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18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复核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2022年6月6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2年6月24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2、终止上市的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3、证券简称:猛狮退;证券代码:002684

4、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终止上市的复核申请。2022年6 月17日,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复核受理通知书》(〔2022〕第15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受理的决定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诉复核委员会若作出维持终止上市决定,该决定为终局决定。

5、截至2022年6月17日,公司股票已交易10个交易日,剩余5个交易日。敬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2〕503号),深交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向深交所提交了终止上市的复核申请。2022年6 月17日,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复核受理通知书》(〔2022〕第15号),主要内容如下:

你公司提出的复核申请已收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诉复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所将于2022年6月22日组织召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诉复核委员会复核会议,就复核申请事项进行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诉复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0年修订)》第三条规定,复核期间,深交所决定不停止执行,但深交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或者深交所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除外。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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