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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猛狮: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0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9日收到股东深圳鼎江金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江金控”)及深圳平湖金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湖金控”)的通知,获悉鼎江金控及平湖金控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已解除司法冻结,相关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冻结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冻结 起始日解除冻结日期解除冻结执行人
鼎江金控7,819,82845.581.382019-3-122022-4-19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 院
平湖金控7,819,82845.581.382019-3-122022-4-18
合计15,639,65645.582.76---

二、股东股份累计冻结基本情况

鼎江金控及平湖金控互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日,鼎江金控及平湖金控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鼎江金控17,155,9273.029,336,09954.421.65
平湖金控17,155,9273.029,336,09954.421.65
合计34,311,8546.0418,672,19854.423.29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则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备查文件

鼎江金控及平湖金控出具的《关于所持部分猛狮科技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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