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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0
广东宏大: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03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5-044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提升至399,909.85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61.59%。

2、本次被担保对象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

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12日和2025年2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9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6.5亿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以下简称“宏大工程”)新增担保额度20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5亿元。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具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分配,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次年的担保预计通过股东会审议之日。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签署了两份担保合同,均为对子公司宏大工程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都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担保主债权为1.2亿元。

2、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债权最高本金额为3亿元。

公司本次合计为子公司宏大工程提供担保4.2亿元。本次担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14-11-10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3210286373

4、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增江街联益村光大路28号(仅限办公用途)

5、法定代表人:谢守冬

6、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选矿;对外承包工程;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爆破作业;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建筑劳务分包;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8、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宏大工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5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509,262.54552,225.14
负债总额359,052.19401,893.6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86,547.6695,406.70
流动负债总额293,929.58347,044.15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0.00
净资产150,210.35150,331.47
资产负债率70.50%72.78%
项目2024年1-12月 (经审计)2025年1-3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491,393.82117,290.26
利润总额63,718.4613,763.25
净利润60,580.5213,779.44

注:上表中的财务数据为宏大工程单体财务报表数据。10、经查询,被担保人宏大工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与中国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1、保证人: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都分行

3、主合同:债权人与宏大工程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4、被担保最高债权额:1.2亿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7、主债权: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的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二)与广发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3、主合同:债权人与宏大工程签订的《授信业务总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4、被担保最高债权额:3亿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7、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获得审批通过的担保总金额为59亿元。本次提供担保后,预计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提升至399,909.85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1.59%,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都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2、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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