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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履职,认真监督,积极维护股东、公司及员工的权益,充分发挥了监事会在公司中应有的作用。现将监事会2024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4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在2024年度共召开6次监事会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不存在缺席会议的情况,全体监事对提交至监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未提出异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1、2024年1月19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商业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2、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6项议案;

3、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1项议案;

4、2024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向公司暂缓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2项议案;

5、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共2项议案;

6、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1项议案。

此外,2024年度,监事会成员积极列席了董事会、股东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讨论,审查并监督了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会议内容及审议程序,且就相关事项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或建议,有效促进了董事会各项决议的正确落实。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24年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等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股东会均建立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等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能够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

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管理层认真执行董事会各项决议,依法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违规违法造成公司损失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及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查、监督,并对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报告的内容能够公允的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立内部控制的目标,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和使用管理,保证了募集资金存储安全、使用合理,未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以及其他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的情形。

(五)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向公司暂缓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严格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六)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度,公司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性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各项关联交易都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所有关联交易都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2024年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

公司在报告期发生的担保行为均是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未发生其他

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所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形。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依法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

三、2025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管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积极有序开展其他各项监督工作,对公司重大投资及对公司战略方向密切相关的事项进行重点监督,重点关注海外运营项目、研发项目成果转化、投资并购等存在风险的领域;继续督促企业加强“六位一体”全面风险体系建设,督促高管层重视抓好六位一体全面风险检查、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落实整改,夯实基础管理,持续提升公司的内控体系规范运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另外,公司监事会还将加强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会计金融知识的学习,提高监事会履职能力,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促使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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