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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青)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有关规定,认真、勤勉、尽职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谢青,1963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1987年至1995年任湖南常德武陵百货大楼会计、副科长、科长,1995年至1999年任湖南武陵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00年至2004年任华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04 年至2013年任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审计师、副主任会计师,2013年至今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合伙人,曾任中国证监会第十届、第十一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现兼任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通过进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已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10次董事会,其中现场会议7次,通讯会议3次;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及4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按时出席了全部会议,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每次会议召开前,我认真审阅所有议案和事项,提前做好充足准备,并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报告期内,公司各项运作合法合规,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及广大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1、审计委员会

2024年度,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4次。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参与对财务会计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与审计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时间、人员安排和重点审计内容,并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年度,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本人对公司年度考

核情况、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等情况进行监督,并依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提名委员会

2024年度,公司召开提名委员会2次。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审核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积极推动公司核心团队建设,以助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2024年度,公司召开战略与投资委员会3次。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行业情况,为公司的战略决策建言献策。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共出席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履行职责对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审议,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意见并进行表决。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保持与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有效沟通。审阅了公司审计部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工作计划的实施,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加深对公司财务情况的认识,履行监督职责,详细跟进审计机构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度,确保年度审计工作按时完成。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认真审核公司各类决议事项,监督公司董事、高管履职情况,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并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的方式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通过现场考察、出席会议、与管理层交流、审阅书面报告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考察和了解,及时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对公司发展规划及公司治理相关工作提出了建议。

2024年度,本人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调研,前往了公司民爆板块重点子公司广东宏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宏大民爆生产经营、安全生产情况;前往公司财务共享中心,明晰目前公司财务共享模式;前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雪峰科技及其主要子公司进行现场调研;参加由广东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2024年年报编制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了解最新政策解读及独立董事的法律职责。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陪同本人前往公司重点子公司、重点项目进行现场调研,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分的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定价协商制定,定价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执业资格及能力,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了常务副总经理及变更了总经理。本人通过对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和健康状况等方面情况的了解,基于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程序合法规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系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向暂缓授予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本人认为价格调整和授予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学习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深入掌握公司经营状况,共同推动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不断提升,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谢青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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