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5-029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该预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137,538,060.30元,按2024年度母公司税后利润10%提取盈余公积金113,753,806.03元,加上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初未分配利润749,438,932.22元,扣除2024年已分配利润573,534,287.64元,因此母公司2024年度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199,688,898.85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预计为760,002,247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6,386,736股)后,即753,615,511股为基数。
3、本次利润分配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5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不超过339,126,979.95元。
4、公司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89,850,082.15元(含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150,723,102.20元和本次拟实施的现金分红339,126,979.95元);公司本年度股份回购金额为122,932,490.75元(不含交易费用)。故,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612,782,572.9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68.26%。
(二)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489,850,082.15 | 422,811,185.44 | 224,568,924.6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97,766,556.60 | 715,985,193.06 | 560,775,842.95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432,965,935.96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199,688,898.85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137,230,192.1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724,842,530.8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137,230,192.19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注: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金额489,850,082.15元含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150,723,102.20元和本次拟实施的现金分红339,126,979.95元。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2、2023、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1,137,230,192.19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资本开支计划、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公司2024年度及2023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6.22亿元、人民币4.19亿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8.25%、2.58%。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