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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洲股份: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2022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赋予的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提升监督效能。现将监事会2022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一)2022年度,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三次股东大会。

(二)2022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对会议决议的贯彻执行履行监督责任,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届次审议议案决议
12022年4月25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1.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关于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 7.审议《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通过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2022年4月29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通过
32022年5月20日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通过
42022年8月22日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通过
52022年10月24日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通过

二、监事会监督检查和对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列席3次股东大会、15次董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严格按照决策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合规运作,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经营层认真落实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做出的各项决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规范管理,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对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金融财税法规政策,有效落实会计准则要求,会计核算规范;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制度规定,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客观、公正。

(三)检查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监督

和检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审议和执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

(四)检查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多为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合理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向关联人利益输送以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检查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能够较好地实现内部控制目标,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不存在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评价意见客观、公正。

(六)检查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未发现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违规情形,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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