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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洲股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就现任独立董事胡继荣、林兢、林金贵对照相关监管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胡继荣、林兢、林金贵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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