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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森: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8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以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2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9月27日下午16:00以现场会议方式在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50号金森大厦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隆应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均出席了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举手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监事会选举潘隆应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届满止(潘隆应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27日

附件:

潘隆应先生简历

潘隆应先生,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林业高级工程师。潘隆应先生历任将乐县将溪采育场科长、将乐县邓坊林业采育场科长、副场长、林业总公司生产科长兼营林公司副经理、营林公司董事、副经理、总经理,金森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董事会董事。现任金森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公司监事会主席。

潘隆应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纪委书记,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除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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