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福建金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002679 公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5-018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分公司:营林分公司、常青分公司、万安分公司、细胞工程种苗繁育中心。子公司:将乐县万森林业采育有限公司、将乐县青溪林业有限公司、福建金森森林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将乐县金森贸易有限公司、福建金森储备林建设有限公司、将乐绿苑林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福建金森碳汇科技有限公司、福建金森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福建金森大有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孙公司)、将乐县金森上华林业有限公司(孙公司)。上述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结构、人力资源、内部审计、分、(子)公司的控制、资金管理、森林培育、森林保护、木材销售、林木资产流转、资源管理、林业技术服务、固定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及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

1.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 结构,明确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的职责权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决策机构,

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2.人力资源

公司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确保所有员工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保障。公司对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薪酬、考勤等管理方面建立了《员工管理制度》等相关人事制度。

3.内部审计

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核的范围、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内部审计的程序及报吿制度做出了具体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计部直接受公司审计委员会领导,并对董事会负责。

4.分、子公司管理

公司已制定了《分、子公司管理制度》,规范分、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强对分、子公司的管理。要求子公司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控股子公司产权变动、重大投资、资产抵押等重大事项都需经过公司审议和批准后方能实施。

5.资金管理

公司重视现金、银行存款及票据的管理工作,资金相关岗位分工明确,相互监督,以确保资金安全。公司严格按照《费用报销财务审批管理办法》进行借款与费用报销工作,分级审批,加强各项费用报销的控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6.森林培育

公司对苗木生产、更新造林、幼林抚育、抚育间伐、林分改造和封山育林进行统筹规划和合理安排,逐步恢复和增加森林资源,提高林地生产力和森林经营效益。

7.森林保护

负责公司经营区内的森保体系建设、护林巡防、幼林管护、规范使用福建省林业巡护APP、森林防火、打击盗滥伐、病虫害预测预报、松脂禁采、林地管理、森林资源管理、盗伐材清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毛竹扩鞭等资源保护常态工作。

8.木材销售

公司木材产销坚持以木材定产定销招标为主、劳务承揽招标及货场木材指导价销售或招标为辅的原则,同时结合伐区条件、招标效果选择其它产销方式。

9.林木资产流转

对公司森林资源进行整合,并通过林木资产的合理转让,能够有效促进林业经济的发展、加速乡村振兴的进程、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以及加强生态保护工作。此举旨在将原本低效利用或处于闲置状态的资源转变为高效利用状态,显著提升资源的使用效率。同时,这一过程也有助于推动林业产业的升级与结构调整,为林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此外,它还能积极响应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带动农村经济的全面提升,进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10.资源管理

为了提升公司资源管理水平,公司充分融合GIS信息化管理技术与林业领域知识,完善建设“森林资源信息化管理平台”。该平台将强化公司在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能力,实现资源的集中统一管理和信息化技术的深度应用。通过该平台,公司将对林地变化进行实时监测,并运用智慧分析手段辅助决策,从而清晰梳理公司林地权属关系。这一举措将为公司的高层决策提供有力支持,并精准掌握资源清查与摸底情况,确保资源管理更加高效、精确。

11.林业技术服务

规划设计管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生态资源监测、林业科技服务实施方案编制、资产评估与调查、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智能农业管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资产评估和各类机制的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测绘服务。

12.固定资产

公司重视固定资产管理,明确了固定资产验收、保管、折旧、投保、维修、处理等流程。

13.财务报告

公司明确了财务报告各环节的职责分工和岗位分离,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方法、程序、内容及对外披露的审批程序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报告充分及时。

14.合同管理

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合同审批体系以及相应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建立了档案室,统一了合同的保管工作,明确各类合同的签审权限,并建立合同管理系统,对公司合同审批实行信息化控制。保证了公司合同管理的及时、有效、准确。

15.对外投资

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制度》,明确对外投资决策程序,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实行重大投资决策的责任制度。

16.对外担保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明确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规定了担保业务评审、批准、执行等环节的控制要求,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明确公司担保原则和担保审批程序,有效控制担保带来的财务风险,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

17.关联交易

公司已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严格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相关的审议、审批程序。公司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事项均经过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

18.信息披露

公司制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公平地对待所有股东,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有平等的机会获得公司信息,提高了公司透明度。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公司已相应制定了内控缺陷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不超过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0.5%但不超过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不超过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0.5%但不超过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A.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缺陷。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2)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未能首先发现;

(3)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B.重要缺陷: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定性标准: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C.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报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错报金额不超过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0.5%但不超过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不超过资产总额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0.5%但不超过1%的,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A.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1)公司未对安全生产实施管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安全责任事故;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处罚;

(3)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

(4)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控制体系失效;

(5)中高层管理人员纷纷离职,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B.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1)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2)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3)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涉及局部区域;

(4)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5)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C.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应当认定为一般缺陷。

根据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三)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应飚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