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减少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集团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6.26亿元(人民币,下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集团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额度及委托方
公司名称 | 类型 | 资金来源 | 投资额度 |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自有资金 | 不超过25,000万元(含) |
广州珠江恺撒堡钢琴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不超过15,000万元(含) | |
广州珠江钢琴文化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不超过9,000万元(含) | |
北京珠江钢琴制造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不超过2,500万元(含) | |
广州珠江艾茉森数码乐器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不超过2,500万元(含) | |
广州珠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不超过6,200万元(含) | |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音乐制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不超过600万元(含) | |
广州恒声检测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不超过100万元(含) | |
珠江钢琴集团欧洲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不超过1,200万元(含) | |
广州珠江钢琴文化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不超过500万元(含) | |
合计 | 合计使用不超过6.26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集团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2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最长有效期不超过一年。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投资品种
在不影响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前提下,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低风险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低风险承诺且流动性好的各种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集团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和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六)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集团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实施方式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经集团公司股东大会审批之后,集团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财务负责人、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现金管理相关法律文件、合同协议等,同时授权集团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安全性高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应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拟采取的以下措施:
1、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选择低风险、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资金使用及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所需资金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