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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威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2024年,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恪尽职守,审慎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
成立日期1985年9月1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
首席合伙人陆士敏上年末合伙人数量68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人数359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0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5.83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4.58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59亿元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情况客户家数73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审计收费总额9,193.46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所作为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费用合计108万元。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该议案于2024年5月13日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评估并向董事会建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委员会对众华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建议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年1月17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年报审计事前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年3月25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众华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5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所在2024年度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 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众华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众华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并出具了相关审计报告,圆满完成了2024年度审计工作。特此报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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