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一、审议程序
2025年2月26日,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证天通(2025)证审字31100001号),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3,825,711.34元,提取盈余公积38,647,896.02元,派发现金红利144,304,248.38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1,362,633,275.60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63,506,842.54元。其中,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257,652,640.14元,提取盈余公积38,647,896.02元,派发现金红利144,304,248.38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417,969,113.35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92,669,609.09元。
公司拟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分配: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24,595,705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24,737,871.15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合并)1,338,768,971.39元结转下一年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 | 65,967,656.40 | 103,074,463.13 | 123,689,355.75 |
回购注销总额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83,825,711.34 | 209,735,777.71 | 307,291,216.91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 1,363,506,842.54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 492,669,609.09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 292,731,475.2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 233,617,568.6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 292,731,475.28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四、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