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25-28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会议的决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25日(星期三)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25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星期三)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星期三)9:15 ~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11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王石先生。鉴于公司董事长王碧安因临时公务安排,无法主
持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经公司过半数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王石先生主持召开。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股东代表共162人,代表股份453,149,574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0.9995%。其中出席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表161人,代表股份449,312,808股,占本公司A股股份总数的49.64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0人,代表股份183,033,780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6.5603%);出席本次会议的H股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为 3,836,766 股,占本公司H股股份总数的1.9171%。出席本次会议除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其股东代表(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158人,代表股份12,489,093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130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王石先生主持,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4年度报告、摘要及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投票结果(见附表)。
2、《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投票结果(见附表)。
3、《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
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投票结果(见附表)。
4、《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投票结果(见附表)。
5、《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投票结果(见附表)。
6、《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投票结果(见附表)。
7、《关于选举朱林涛为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投票结果(见附表)。
8、《关于选举李国栋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投票结果(见附表)。
9、《关于选举马绪健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投票结果(见附表)。
10、《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投票结果(见附表)。
11、《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投票结果(见附表)。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经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东江环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东江环保《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附表:
(1)202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果情况: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表决股份数(股) | 是否通过 |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 | ||||
1.00 | 《关于2024年度报告、摘要及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 | 452,066,862 | 99.7611% | 1,002,712 | 0.2213% | 80,000 | 0.0177% | 0 | 是 |
2.00 |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52,061,062 | 99.7598% | 959,012 | 0.2116% | 129,500 | 0.0286% | 0 | 是 |
3.00 |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52,067,662 | 99.7612% | 953,412 | 0.2104% | 128,500 | 0.0284% | 0 | 是 |
4.00 |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52,062,062 | 99.7600% | 959,312 | 0.2117% | 128,200 | 0.0283% | 0 | 是 |
5.00 | 《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443,709,197 | 97.9167% | 9,370,277 | 2.0678% | 70,100 | 0.0155% | 0 | 是 |
6.00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452,069,062 | 99.7616% | 1,019,712 | 0.2250% | 60,800 | 0.0134% | 0 | 是 |
7.00 | 《关于选举朱林涛为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 448,801,213 | 99.0404% | 4,274,661 | 0.9433% | 73,700 | 0.0163% | 0 | 是 |
8.00 | 《关于选举李国栋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451,804,962 | 99.7033% | 1,260,412 | 0.2781% | 84,200 | 0.0186% | 0 | 是 |
9.00 | 《关于选举马绪健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452,067,762 | 99.7613% | 998,612 | 0.2204% | 83,200 | 0.0184% | 0 | 是 |
10.00 | 《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443,689,597 | 97.9124% | 9,395,477 | 2.0734% | 64,500 | 0.0142% | 0 | 是 |
11.00 |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452,111,662 | 99.7710% | 973,312 | 0.2148% | 64,600 | 0.0143% | 0 | 是 |
(2)2024年度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情况: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 | ||
6.00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11,408,581 | 91.3484% | 1,019,712 | 8.1648% | 60,800 | 0.4868% |
11.00 |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1,451,181 | 91.6895% | 973,312 | 7.7933% | 64,600 | 0.51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