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江环保”、“公司”或“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东江环保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5号)核准,东江环保向8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5,988,7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5.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99,999,997.00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5,691,719.91元后(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1,194,308,277.0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25日核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3)050001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项目 | 募集资金发生额 (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119,430.83 |
减:募投项目累计支出(含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投入) | 60,367.06 |
其中:2023年12月31日前累计支出 | 53,948.87 |
2024年累计支出 | 6,418.19 |
减:银行手续费支出 | 0.08 |
减: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净额 | 0.00 |
加:专户及保本理财产品累计利息收入 | 2,232.3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61,296.00 |
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企业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418.19万元。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60,367.06万元(含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投入),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23年8月26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及负责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存放单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余额 | 用途 |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38910180801921931 | 16,562.65 | 数智化建设项目 |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 73060122000375769 | 6,707.80 | 危废处理改造及升级项目 |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 | 337110100100709837 | 28,259.75 | 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绿色循环中心一期项目 |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海支行 | 755901603510210 | 9,765.80 | 江陵县滨江污水处理厂扩建(二期)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
合计 | 61,296.00 |
注:其中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海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因诉讼已被暂时冻结9,631.7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4年度公司累计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为6,418.19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7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61,296.00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调整部分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计划的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调整“数智化建设项目”及“危废处理改造及升级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计划,将该等募投项目投入完成时间进行适当延期,同时对各年拟投入金额和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前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计划
1、数智化建设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投入净额 |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
第一年 (2023年) | 第二年 (2024年) | 第三年 (2025年) | |||
1 | 数智化建设项目 | 18,430.83 | 8,885.59 | 5,709.05 | 3,836.19 |
1.1 | 建设投资 | 18,130.83 | 8,785.59 | 5,609.05 | 3,736.19 |
1.2 | 网络线路费用 | 3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2、危废处理改造及升级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 |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投入净额 | 第一年 (2023年) | 第二年 (2024年) | 第三年 (2025年) | ||
1 | 危废处理改造及升级项目 | 9,500.00 | 4,961.00 | 3,939.00 | 600.00 |
1.1 | 焚烧系统设备大修项目 | 6,000.00 | 2,200.00 | 3,300.00 | 500.00 |
1.2 | 物化废水升级改造项目 | 1,000.00 | 600.00 | 300.00 | 100.00 |
1.3 | 景旺项目含铜蚀刻液蒸发单元扩能技改项目 | 700.00 | 630.00 | 70.00 | 0.00 |
1.4 | 含汞废物处理综合利用项目 | 250.00 | 38.00 | 212.00 | 0.00 |
1.5 | 危险废物包装容器无害化资源化利用项目 | 300.00 | 280.00 | 20.00 | 0.00 |
1.6 | 尾气脱硫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1,250.00 | 1,213.00 | 37.00 | 0.00 |
(二)调整后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计划
1、数智化建设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投入净额(调整前) | 募集资金投入净额(调整后) |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
2023年 (实际) | 2024年 (实际) | 2025年 (计划) | 2026年 (计划) | 2027年 (计划) | 2028年 (计划) | ||||
1 | 数智化建设项目 | 18,430.83 | 18,430.83 | 1,258.58 | 1,147.83 | 3,204.88 | 4,807.33 | 4,807.33 | 3,204.88 |
1.1 | 建设投资 | 18,130.83 | 18,430.83 | 1,258.58 | 1,147.83 | 3,204.88 | 4,807.33 | 4,807.33 | 3,204.88 |
1.2 | 网络线路费用 | 300.0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危废处理改造及升级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投入净额 (调整前) | 募集资金投入净额 (调整后) |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
2023年 (实际) | 2024年 (实际) | 2025年 (计划) | 2026年 (计划) | 2027年 (计划) | 2028年 (计划) | ||||
1 | 危废处理改造及升级项目 | 9,500.00 | 9,500.00 | 3,011.78 | 0 | 2,653.20 | 1,509.80 | 1,480.00 | 845.22 |
1.1 | 焚烧系统设备大修项目 | 6,000.00 | 6,870.95 | 1,464.73 | 0 | 1,938.00 | 1,143.00 | 1,480.00 | 845.22 |
1.2 | 物化废水升级改造项目 | 1,000.00 | 1,012.00 | 430.00 | 0 | 263.20 | 318.80 | 0 | 0 |
1.3 | 景旺项目含铜蚀刻液蒸发单元扩能技改项目 | 70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4 | 含汞废物处理综合利用项目 | 250 | 102.26 | 82.26 | 0 | 20.00 | 0 | 0 | 0 |
1.5 | 危险废物包装容器无害化资源化利用项目 | 300 | 70.79 | 70.79 | 0 | 0 | 0 | 0 | 0 |
1.6 | 尾气脱硫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1,250 | 1,444.00 | 964.00 | 0 | 432.00 | 48.00 | 0 | 0 |
(三)调整原因
1、数智化建设项目
为贯彻落实公司“极限降本”经营理念,依托当地项目对数据机房和符合条件的数字化系统实施统筹统建,公司拟减少该项目的网络线路费用以及建设投资中的建筑工程投入,前述调整后资金用于增加建设投资中的相关硬件、软件设备购置;同时结合项目实际建设进度,拟调整该项目未来各年的投资计划,故本项目需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计划。
2、危废处理改造及升级项目
由于焚烧系统设备存在设备老化需要维修的项目增多,公司拟调增子项目“焚烧系统设备大修项目”投资金额并调整投资计划;“物化废水升级改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主要为项目结项剩余的验收款及质保金,公司需根据项目验收进度对应调整该子项目投资计划;“景旺项目含铜蚀刻液蒸发单元扩能技改项目”由于与合作方协议到期,因此公司拟调减该子项目投资金额至内部其他子项目;“含汞废物处理综合利用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主要为未支付的质保款,公司根据项目实施需要,拟调减该子项目投资金额并对应调整投资计划;“危险废物包装容器无害化资源化利用项目”由于已完成建设,因此公司拟调整该子项目剩余投资金额至内部其他子项目;“尾气脱硫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因生产需求增加,拟调增该子项目投资金额并对应调整投资计划;故本项目需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计划。
(四)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计划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和募投项目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计划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计划。
2、监事会意见
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计划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计划,是基于募投项目实际情况提出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东江环保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东江环保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19,430.8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418.19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0,367.0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绿色循环中心一期项目 | 否 | 41,000.00 | 41,000.00 | 1,270.36 | 13,848.13 | 33.78 | 202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数智化建设项目 | 否 | 18,430.83 | 18,430.83 | 1,147.83 | 2,406.41 | 13.06 | 2028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危废处理改造及升级项目 | 否 | 9,500.00 | 9,500.00 | - | 3,011.78 | 31.70 | 2028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江陵县滨江污水处理厂扩建(二期)项目 | 否 | 16,500.00 | 16,500.00 | 4,000.00 | 7,100.74 | 43.03 | 202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4,000.00 | 34,000.00 | - | 34,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119,430.83 | 119,430.83 | 6,418.19 | 60,367.06 | 50.55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绿色循环中心一期项目填埋场库区A区已于2023年3月完工并于2023年4月获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填埋资质规模为4.7万吨/年,目前尚未满产。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在A区满产后开展B区建设,故本项目需进行延期。 2、江陵县滨江污水处理厂扩建 (二期)项目已于2024年5月基本完工,鉴于项目尚在进行竣工验收、结算审计等工作,相关款项尚未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外拨付,故本项目需进行延期。 3、上述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该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金额等,对该项目的预计收益未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 “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绿色循环中心一期项目”、 “江陵县滨江污水处理厂扩建 (二期)项目”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4、公司部分募投项目2024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最近一次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当年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过30%,相关原因及后续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调整情况具体请见本报告 “六、调整部分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计划的情况”。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方案,“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为该次董事会后至2023年5月15日期间投入金额。公司已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以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了先期投入。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对13,322.71万元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本金余额为0.00万元。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储存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因涉及诉讼,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金额为9,631.7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兴德 | 罗 立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