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25-09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及投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计划。本次调整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5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共225,988,7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3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9,999,997.00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691,719.9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4,308,277.0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3)0500018号)。
根据有关监管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均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万元) | 预计募集资金投入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投资进度 |
金额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 | |||
1 | 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绿色循环中心一期项目 | 42,862.69 | 41,000.00 | 41,000.00 | 13,848.13 | 33.78 |
2 | 江陵县滨江污水处理厂扩建(二期)项目 | 17,025.00 | 16,500.00 | 16,500.00 | 7,100.74 | 43.03 |
3 | 数智化建设项目 | 21,000.00 | 19,000.00 | 18,430.83 | 2,406.41 | 13.06 |
4 | 危废处理改造及升级项目 | 12,783.50 | 9,500.00 | 9,500.00 | 3,011.78 | 31.70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34,000.00 | 34,000.00 | 34,000.00 | 34,000.00 | 100.00 |
合计 | 127,671.19 | 120,000.00 | 119,430.83 | 60,367.06 | 50.55 |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计划情况
(一)具体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公司拟调整“数智化建设项目”及“危废处理改造及升级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计划,将该等募投项目投入完成时间进行适当延期,同时对各年拟投入金额和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调整前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计划
(1)数智化建设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投入净额 |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
第一年 (2023年) | 第二年 (2024年) | 第三年 (2025年) | |||
1 | 数智化建设项目 | 18,430.83 | 8,885.59 | 5,709.05 | 3,836.19 |
1.1 | 建设投资 | 18,130.83 | 8,785.59 | 5,609.05 | 3,736.19 |
1.2 | 网络线路费用 | 3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2)危废处理改造及升级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投入净额 |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
第一年 (2023年) | 第二年 (2024年) | 第三年 (2025年) |
1 | 危废处理改造及升级项目 | 9,500.00 | 4,961.00 | 3,939.00 | 600.00 |
1.1 | 焚烧系统设备大修项目 | 6,000.00 | 2,200.00 | 3,300.00 | 500.00 |
1.2 | 物化废水升级改造项目 | 1,000.00 | 600.00 | 300.00 | 100.00 |
1.3 | 景旺项目含铜蚀刻液蒸发单元扩能技改项目 | 700.00 | 630.00 | 70.00 | 0.00 |
1.4 | 含汞废物处理综合利用项目 | 250.00 | 38.00 | 212.00 | 0.00 |
1.5 | 危险废物包装容器无害化资源化利用项目 | 300.00 | 280.00 | 20.00 | 0.00 |
1.6 | 尾气脱硫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1,250.00 | 1,213.00 | 37.00 | 0.00 |
2、调整后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计划
(1)数智化建设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投入净额 (调整前) | 募集资金投入净额 (调整后) |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
2023年 (实际) | 2024年 (实际) | 2025年 (计划) | 2026年 (计划) | 2027年 (计划) | 2028年 (计划) | ||||
1 | 数智化建设项目 | 18,430.83 | 18,430.83 | 1,258.58 | 1,147.83 | 3,204.88 | 4,807.33 | 4,807.33 | 3,204.88 |
1.1 | 建设投资 | 18,130.83 | 18,430.83 | 1,258.58 | 1,147.83 | 3,204.88 | 4,807.33 | 4,807.33 | 3,204.88 |
1.2 | 网络线路费用 | 300.0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危废处理改造及升级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投入净额 (调整前) | 募集资金投入净额 (调整后) |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
2023年 (实际) | 2024年 (实际) | 2025年 (计划) | 2026年 (计划) | 2027年 (计划) | 2028年 (计划) | ||||
1 | 危废处理改造及升级项目 | 9,500.00 | 9,500.00 | 3,011.78 | 0 | 2,653.20 | 1,509.80 | 1,480.00 | 845.22 |
1.1 | 焚烧系统设备大修项目 | 6,000.00 | 6,870.95 | 1,464.73 | 0 | 1,938.00 | 1,143.00 | 1,480.00 | 845.22 |
1.2 | 物化废水升级改造项目 | 1,000.00 | 1,012.00 | 430.00 | 0 | 263.20 | 318.80 | 0 | 0 |
1.3 | 景旺项目含铜蚀刻液蒸发单元扩能技改项目 | 70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4 | 含汞废物处理综合利用项目 | 250 | 102.26 | 82.26 | 0 | 20.00 | 0 | 0 | 0 |
1.5 | 危险废物包装容器无害化资源化利用项目 | 300 | 70.79 | 70.79 | 0 | 0 | 0 | 0 | 0 |
1.6 | 尾气脱硫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1,250 | 1,444.00 | 964.00 | 0 | 432.00 | 48.00 | 0 | 0 |
(二)调整原因
1、数智化建设项目
为贯彻落实公司“极限降本”经营理念,依托当地项目对数据机房和符合条件的数字化系统实施统筹统建,公司拟减少该项目的网络线路费用以及建设投资中的建筑工程投入,前述调整后资金用于增加建设投资中的相关硬件、软件设备购置;同时结合项目实际建设进度,拟调整该项目未来各年的投资计划,故本项目需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计划。
2、危废处理改造及升级项目
由于焚烧系统设备存在设备老化需要维修的项目增多,公司拟调增子项目“焚烧系统设备大修项目”投资金额并调整投资计划;“物化废水升级改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主要为项目结项剩余的验收款及质保金,公司需根据项目验收进度对应调整该子项目投资计划;“景旺项目含铜蚀刻液蒸发单元扩能技改项目”由于与合作方协议到期,因此公司拟调减该子项目投资金额至内部其他子项目;“含汞废物处理综合利用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主要为未支付的质保款,公司根据项目实施需要,拟调减该子项目投资金额并对应调整投资计划;“危险废物包装容器无害化资源化利用项目”由于已完成建设,因此公司拟调整该子项目剩余投资金额至内部其他子项目;“尾气脱硫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因生产需求增加,拟调增该子项目投资金额并对应调整投资计划;故本项目需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计划。
(三)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计划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和募投项目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计划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计划。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计划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计划,是基于募投项目实际情况提出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计划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计划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计划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计划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