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TCL智家: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08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年,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明确“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相关规定。公司依据上述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将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不再计入“销售费用”科目,报表列报项目由“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

(二)会计政策变更时间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三月八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