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Beijing Dehao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关于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
消除的审核报告
德皓核字[2025100000983号
关于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
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
审核报告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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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1-2
二、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1-2
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
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
审核报告
德皓核字[2025]00000983号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领股份)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编制《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威领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威领股份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
德皓核字[2025]00000983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威领股份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威领股份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段奇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高晓普 | |||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4月25日对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领股份”)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北京大华审字[2024]00000519号)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北京大华内字[2024]00000026号),公司董事会现就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具体内容
1、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的具体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20 之其他非流动资产和附注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三)所述,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存在对湖南邦颂公司超进度预付的工程款5,700 万元、对湖南辉超公司超进度预付的工程款 1,700 万元。截至本报告日,威领股份已全额收回上述款项。
2、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的具体内容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以下事项:
(一)威领股份2023年度内存在超进度预付在建项目工程款的情形,其中超进度预付湖南邦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700万元、超进度预付湖南辉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700万元,两项合计7400万元。威领股份管理层虽于2023年12月31日前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进行了整改,但上述资金至2024年4月19日方被收回。
(二)威领股份2023年度内存在因在建工程阶段性造价结算审核控制不严格而出现账面确认金额较实际造价产生偏差的情形,但威领股份已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金额进行修正。
以上情形表明,威领股份在2023年12月31日与工程资金管理和在建工程造
价计量相关的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要缺陷。
二、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情况说明
针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强调事项,公司高度重视,积极采取各种措施退回预付款项。公司已于2024年4月7日和2024年4月15日收回支付给湖南辉超的超进度预付工程款1700万,2024年4月19日收回支付给湖南邦颂超进度预付工程款5700万。
公司进一步加强在工程资金管理和在建工程造价计量方面管控,及时开展市场研判与战略调整,根据市场行情变化调整自身经营策略;各部门及管理层不断总结经验与教训,严格审核并及时调整合同执行进度,加强工程建设的全流程管控;同时进一步加强人员培养,提升在经营管理方面的学习,尤其是在采购、工程建设、销售等领域不断提升专业知识以及风险防范意识,不断总结经验与教训,加强内部规范管理与风险控制。
至此,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涉及强调事项影响已消除。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