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信质集团: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周岳江先生、毛美英女士、陈毅敏先生就其2024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分别向公司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董事会就前述独立董事2024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周岳江先生、毛美英女士、陈毅敏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上述人员及其关联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任职,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6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