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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邦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31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5年7月30日下午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13号财富世纪广场A1幢34楼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涂文哲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66人,代表股份677,827,6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3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650,903,8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6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6人,代表股份26,923,7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562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9人,代表股份34,108,6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7,184,8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6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6人,代表股份26,923,7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23%。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1.00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60,378,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258%;反对17,32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62%;弃权122,17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59,8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435%;反对17,32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983%;弃权122,17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82%。

此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郭伟康律师、张琳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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