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的薪酬管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和津贴方案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
2、非独立董事
(1)董事长兼总经理:薪酬为人民币100-200万元/年(税前)。
(2)副董事长:薪酬为人民币50-100万元/年(税前)。
(3)其他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同时领取2000元/月(税前)的董事津贴。
(4)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津贴)。
四、其他事项
1、董事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超额完成公司绩效考核目标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结合实际贡献,给予特殊奖励,特殊奖励后的薪酬总额可不受上述薪酬标准范围的限制。
2、董事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及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有权取消其薪酬或绩效奖励。若有异议,可在一周内向董事会提起申诉,由董事会裁决。
3、公司董事薪酬按月发放,上述薪酬或津贴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5、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