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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明食品: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2

证券代码:002661 证券简称:克明食品 公告编号:2025-030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2024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经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5,948,595.6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8,898,687.77元,提取盈余公积3,889,868.7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51,165,797.40元,减去2024年已实施的2024年半年度分配利润64,769,268.40元,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21,405,347.99元。

2、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主要内容

综合考虑公司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及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利润分配:

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本次

利润分配的权利。以现有总股本扣减回购专户股份数量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1,189,708.50元,未超过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范围。如在未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3、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2024年半年度利润已分配股利64,769,268.40元;如本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4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155,958,976.90元。

2024年度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共计15,070,650股,回购股份已使用资金总额为135,791,569.95元(不含交易费用)。

因此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291,750,546.8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99.90%。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项目2024年2023年2022年
现金分红总额(元)155,958,976.90(预计数)064,475,448.40
回购注销总额(元)059,041,385.8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45,948,595.66-65,653,407.96168,413,844.38注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128,433,051.88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521,405,347.99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220,434,425.3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59,041,385.8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82,903,010.6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279,475,811.11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系公司收购兴疆牧歌后追溯调整后数据。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2-2024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220,434,425.30元人民币,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82,903,010.69元人民币的265.89%。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2023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余额为0.90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54%。2024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余额为1.28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09%。公司连续两年会计年度前述比例均低于50%。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该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五、其他说明

本公告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

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审计报告;

2、董事会决议;

3、回购注销金额的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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