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17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1日(星期三)
3、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茂硕科技园(松白路1061号)5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傅亮先生担任会议主持人。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8人,代表股份174,584,00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54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73,188,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63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3人,代表股份1,395,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1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5人,代表股份1,40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7,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3人,代表股份1,395,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13%。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监事通过现场及视频会议参加的方式和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焦振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19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98%;反对34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0%;弃权4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5964%;反对34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677%;弃权4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59%。
注:以上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磊、刘雪莹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