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求,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等。公司拟对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额度范围内的贷款及其他业务等提供信用担保或以公司自有资产进行抵押担保。
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期限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该议案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权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