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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仁东: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2,988,321.9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87,195,012.8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1,535,516,433.0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557,403,051.89元。鉴于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832,988,321.97-215,339,863.71-140,546,500.2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535,516,433.09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557,403,051.89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396,291,561.9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不满足上述规定中实施最低分红比例和分红金额的前提条件,不属于上述规定的分红范畴,不适用、不触及低于上述分红比例、分红金额后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四、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鉴于公司近几年业绩亏损,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来,公司将通过提升经营业绩等措施增强投资者回报能力,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特点,统筹好业绩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积极与投资者共享发

展成果。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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