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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仁东: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

2、深交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如需补充材料,补充材料时间不计入该期限内),作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最终撤销情况以深交所审核意见为准。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4)粤01破申251号《民事裁定书》,广州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北京乐橙互娱科技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1月3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

二、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公司管理人出具了《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监督报告》,上海锦天城(天津)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等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4条规定,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已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因触及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情形而对公司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深交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如需补充材料,补充材料时间不计入该期限内)作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深交所审核意见为准。

三、风险提示

1、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交所的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13),经财务部门测算,预计公司2024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规定,若公司2024年度期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深交所同意公司撤销因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前,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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